关于海宁市人民陪审员任期期满的公告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》第十三条和《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〈人民陪审员培训、考核、奖惩工作办法〉的通知》(法发〔2019〕12号)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,现有7名人民陪审员于2025年9月24日任期期满(人民陪审员任期期满时,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),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。 人民陪审员任期期满名单如下: 王晓红、李霖、杨振华、姜培豪、徐建炳、高永志、雷共勉。 特此公告。 海宁市人民法院 海宁市司法局 2025年9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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